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廣州一項相關法規擬規定:2015年12月31日后,未整改者將取消醫保定點資格
與廣大職工休戚相關的《廣州市社會醫療保險辦法(草案征求意見稿)》(簡稱《辦法》),昨日起在廣州市法制辦官網公開征求社會意見。辦法將“不賣油、米等非醫療用品”作為申請醫保定點藥店前提,現行在賣的要求在2015年12月31日前整改完畢,否則將取消其醫保定點資格。 關鍵詞1:整合 取消城鎮靈活就業人員醫保 作為《廣州市社會醫療保險條例》的實施辦法,《辦法》欲對現行的“令出多頭”的醫療保險文件進行整合。措施之一即取消現行的城鎮靈活就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制度,整合后,主要為職工社會醫療保險、城鄉居民社會醫療保險(由城鎮居民醫保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合并而來)兩項制度。 城鎮靈活就業人員醫保制度取消后,現有參保人怎么辦?市人社局醫保處負責人說,“往職工醫保,或者城鄉居民醫保分流。具體選擇參加哪個,尊重本人意愿”。《辦法》要求,辦法實施前已參加的,要在辦法實施3個月內辦變更為職工醫保或城鄉居民醫保,逾期未辦的暫停享受醫保待遇。分流后參加職工醫保的,原靈活就業醫保的繳費年限累計計算。 關鍵詞2:大病補助 上調年度最高支付限額 廣州于2001年實施重大疾病醫療補助制度,職工看病費用累計超過當年職工醫保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(上年度本市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的6倍)后,由職工重大疾病醫療補助,標準為最高15萬元。 隨著醫療技術的發展,大病參保人員的醫療費用大幅上漲,鑒此,《辦法》將職工重大疾病醫療補助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額調整為“上年度本市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的3倍”。 以2013年職工醫保年度(2013年7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)為例(2013年廣州市在崗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暫未出爐),2012年廣州市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為63752元,則當年職工重大疾病醫療補助度最高支付限額可達到19.13萬元,較現行的15萬元限額增長27.53%。 關鍵詞3:定點藥店 禁賣非醫療用品 廣州現有醫保定點藥店約1700家,其中不少都存在搭售米、油、紙巾等“不務正業”現象,此前就有不少代表直指,這衍生出醫保套現等現象,也是在浪費有限的醫保資金。 對此,《辦法》將“不得經營日用品、食品等非醫療用品”作為申請成為定點零售藥店資格條件之一。 而對《辦法》實施前已存在這類現象,《辦法》給出了為期1年半的整改期:要求在2015年12月31日之前對其經營日用品、食品等非醫療用品的行為進行整改。逾期未整改的,由市人社部門取消其定點零售藥店資格。 -意見反饋 一、截止時間:2014年8月10日 二、反饋途徑: 1.在新浪微博“廣州政府法制”提交; 2.登錄廣州市法制辦官網(www.gzlo.gov.cn),通過網站上的“立法征求意見”欄目提交; 3.郵寄至廣州市府前路1號4號樓廣州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法規處(郵政編碼:510032); 4.傳真:83125287; 5.電子郵箱:gzlfgc@126.com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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